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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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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遴选就业技能培训机构进入合作备选库的公告
  • 来源:发布时间:2025-11-17 点击: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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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学校就业技能培训工作,促进职业培训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学校拟遴选不超过5家优质培训机构进入合作备选库,校企合作为我校学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库合作机构数量

    不超过5家

    二、入库时间

    3年(2025年12月1日-2028年11月30日)

    三、合作领域

    《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19〕3号)“第二章 就业技能培训”中规定的职业(工种)范围。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批复,年检合格。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热心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具有丰富的职业培训经验,无不良影响。在以往职业培训工作中培训质量较好、人数较多的机构优先考虑。

    2.实际办学地址和办学许可证地址均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具备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相应岗位必备的教学设备、训练场所、实训基地等基本条件。

    3.办学资质符合培训项目要求,拥有符合教学培训要求、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兼备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规章制度健全,拥有从事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的专业团队,可以为培训班配备至少1名专门的管理服务人员。

    4.财务管理规范,符合审计要求,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提出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受到办学业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5.建立良好的就业协作机制,可为参训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并有稳定的推荐就业渠道。

    五、参选材料

    1.《入库申报表》(附件1);

    2.《申报机构专职人员花名册》(附件2);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4.申报机构资质材料;

    5.符合条件的场所、设施证明材料;

    6.符合要求的培训项目教学计划和大纲、使用教材等;

    7.相对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证明材料;(请各申报创业培训机构将材料统一胶装成册)。

    六、合作规范

    1.入库的培训机构根据每年向人社部门申请的培训名额,与学校相关二级学院洽谈合作培训事项,培训事项应与学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或显著提升学生的就业综合能力,且内容科学、规范。在此基础上,双方签订具体校企合作培训协议(合作协议一年一签)。

    2.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自愿参加培训,并在校内协调免费培训场地(场地不能与学校正常教学冲突)签约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向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展培训,足量配备符合教学要求的相关教具。每班人数不得超过有关要求。

    3.签约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应接受、配合学校和各级部门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培训课时缩水、学生到课率较低的,予以整改或停课,并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4.签约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培训质量反馈机制和培训后的跟踪服务机制,按班次建立培训台账,向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培训相关的资料台账要及时送交上级主管有关部门及学校相关留存,做好培训学生相关证书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5.签约培训机构根据获得职业技能鉴定(认定)证书学员人数,按照不低于300元/学员向学校缴纳管理费用(其中人工智能训练师、无人机驾驶员按照不低于200元/学员向学校缴纳管理费用),承诺获得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学员人数不低于参训学员人数的85%。

    七、合作程序

    1.送交材料

    2025月11月24日17:00前,报名机构按照遴选要求组织参选材料,一式一份装订后送至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八里湖校区二教A411室,联系人:李智(电话:13870260256)。

    2.材料评审

    2025年11月26日-28日,组成专家评审组,按照“材料审核为主,实地考察为辅”的形式,对有必要现场核实的材料予以实地考察,最终由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机构的承接综合能力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3.公示

    根据专家评审组的综合评审意见,按照分数择优排序,提出拟遴选入库的培训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院

    2025年11月16日


    • 附件【附件1-3.docx】已下载